| 关于举办济南大学2026年新入职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9 |
各学院(科研平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济南大学新入职教师培养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3〕8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举办2026年新入职教师研习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5年9月1日以后新入职我校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且无高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及近三年入职但未参加过研习营的青年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12月 三、研习目标 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熟悉济南大学的办学理念和有关规章制度,促进新入职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规范的养成;帮助新入职教师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夯实教学基本规范与基本教学技能,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四、研习内容 研习营包括课程研修、微型课堂教学演练和教学基本能力考核三个阶段。 (一)课程研修 1.集中培训。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高校教师职业素养与专业发展、校史校情和规章制度、高校课堂教学理论与实践、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等。 2.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国情考察和美育社会实践。 (二)微型课堂教学演练 新入职教师分组进行微型教学场景模拟演练,教师发展咨询专家逐一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微型课堂教学指导。 (三)教学基本能力考核 新入职教师完成课程研修的集中培训和微型课堂教学演练的环节后,方可参加教学基本能力考核。考核暂定2026年底,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新入职教师完成所有研习营培训任务并考核合格,由学校统一颁发研习营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通过后,学校补发新入职教师研习营结业证书;补考不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新入职教师研习营培训。 研习营结业证书是教师获得学校课堂教学准入资格的必要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院培养。学院要做好对新入职教师培养的“四个一”工作,及时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导师,进行跟踪培养。新入职教师应完成至少一门本科课程的助课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助课环节试讲与考核。 (二)严格教学准入。新入职教师须通过学校研习营培训考核、学院助课环节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方可获得课堂教学准入资格。原则上未获得课堂教学准入资格的教师,不允许独立承担课堂教学任务。 (三)强化统筹机制。新入职教师培养管理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协同推进。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新入职教师培养培训的整体规划与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处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新入职教师教学任务统筹与排课管理。请各学院按照上述工作内容,统筹推进学院新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落实到位。 六、组织报名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师报名参加培训。 1.提交报名信息。参加研习营的新教师本人于9月14日17:00前登录智慧济大教师培训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3),并及时加入“2026年新入职教师研习营”QQ群(群号1005110211)。 2.报名信息审核和汇总报送。学院负责教师发展工作的联络员登录智慧济大教师培训系统,对新入职教师培训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电脑端登录智慧济大--应用中心--教师培训--教师职业成长档案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报名审核”进行操作);审核后导出纸版报名汇总表,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教师培训系统报送。此项工作9月16日17:00前完成。 4.对于符合研修要求,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教师,本人提交书面请假条,学院(单位)领导签字,到教师培训科(行政楼307)办理请假手续,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入职教师研习营培训学习。 联系人:马媛 联系电话:82767903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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