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入职教师进行教学观摩的通知 |
作者: 管理员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03 |
各位老师: 按照“济南大学2018年新入职教师研习营”培养方案的要求,研习营学员需要在正式考核前完成至少4学时的教学观摩并填写观摩记录。 请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在本院或全校范围内选择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观摩(附济南大学历届获奖教师名单,仅供各位老师参考
请下载教学观摩记录表模板(点击下载),听课时携带纸质观摩记录表做记录,并请授课教师手写签名。 在正式考核前,统一提交纸质观摩记录表(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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