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管理员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6-08-31 |
各学院: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10号)(附件1)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誓活动的组织与时间安排 教师宣誓活动安排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的宣誓时间与宣誓人员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宣誓活动。宣誓活动应组织学生代表参加。 二、宣誓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宣誓活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宣誓场所,认真组织实施。教师宣誓活动场所应当悬挂国旗,营造庄严、隆重、热烈的良好氛围。宣誓教师要着装整洁、仪态端庄,右手举拳,面对国旗,由领誓人带领诵读誓词。宣誓誓词由学校统一提供(附件2)。 各学院组织教师宣誓活动后,请于9月16日前将本学院开展教师宣誓活动情况电子版发至jfzx@ujn.edu.cn。 党委宣传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16-08-31 附件1:鲁教师函16-10.pdf 附件2:教师宣誓誓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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