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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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5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山东十强产业重点领域,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23年,我省共支持150名左右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优秀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学术和科研机构等访学研修1年。重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以及开拓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选派名额

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项目,我校名额4名。

三、选派条件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身心健康。

(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三)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238月)。

(四)同等条件下,重点选派十强产业对应的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的人才紧缺专业的教师。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

(二)各学院、各单位推荐。各学院、各单位限推荐1名,并做好本单位内部的推荐及公示工作。各学院、各单位需考察核实申报人的访学研修单位和导师。

(三)学校评审。学校根据推荐情况,严格按照选派条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厅。

五、经费资助

本次访学研修教育厅安排资助经费。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选派学校,主要用于访学研修人员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2万元,科研补助5000元,指导教师补助5000元。学校为访学研修人员购买研修期间1年期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访学人员访学研修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追回对访学研修人员的资助经费。

六、研修要求

(一)研修期限。访学研修期限为1年(20239-20248月)。

(二)研修培养。访学研修要求脱产进行,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学研修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细化并落实研修计划,研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科学研究等。鼓励教师到访学研修单位对口合作的行业企业进行实践。

(三)过程管理。确定研修人员名单后,访学研修人员与学校签订研修协议并上传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访学研修期间,访学研修人员人事关系不变,要定期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按要求完成访学研修任务。

(四)检查考核。考核采取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学校会同访学研修单位联合开展。访学研修人员于20242月底前将《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中期总结报告》(见附件3)上传系统。结业考核在20248月底前完成,学校会根据研修计划、研修协议、中期检查情况、成果材料等作出考核意见,填写《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结业考核表》(见附件4),上传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考核材料及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七、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访学研修工作,结合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加强与访学研修单位的沟通联系,跟踪做好教师访学研修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访学研修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协助学校加强访学研修人员日常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于523日前将《济南大学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访学研修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zx@ujn.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院推荐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2767803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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